1、离婚冷静期需要等30天吗
离婚冷静期,通常来讲得等上30天。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的30天之内,如果有哪一方不想离了,那就能到婚姻登记机关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回来。
这30天的规定,主要就是想让夫妻双方都能有足够的时间去冷静地想一想,好好地审视一下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如此就能防止由于一时冲动而离婚。
不过,假如这30天到了之后,在下一个30天里,双方都没一块亲自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也就等于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回。
离婚冷静期可是法定的程序,通常情况下是没法绕开这30天的等待时间的。
这30天虽然或许会叫人感觉有点长,但它确实能让夫妻双方在离婚这件事上愈加慎重,也能降低一些非必须的离婚纠纷。
2、离婚冷静期30天后多长时间内办理手续
离婚冷静期为期30天后,应在多久内办理有关手续1、在离婚冷静期间的30日内,当事人需要前去办理离婚登记实体手续。
自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有关离婚登记的正式申请之日起,假如有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均有权至该登记机关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的相应请求或申请。
2、当30日的期限到期之后,在第二个30日内,当事人需自愿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
待双方都成功领取离婚证明后,其所缔结的婚姻关系便会被依法宣告解除,当事人因此恢复自由身。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按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离婚冷静期内借钱算不算债务
离婚冷静期内的债务归属问题当涉及到离婚冷静期内的借款问题时,如若此笔借贷的资金被用于家庭平时生活开支,那样这无疑将构成夫妇间的一同债务责任。
一般情况下,配偶之间一同承担债务需拥有以下几个条件之1、由夫妻双方一同签署协议或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事后追认的书面证明;或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其中一方履行职务而背负起的家庭生活应对款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探讨离婚冷静期是不是需要等30天的时候,大家了解这是《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但这其中还有一些特殊状况需要考虑,譬如在这30天内,若一方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就将终止;又或者在30天期满后的30天内,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除此之外,涉及到家暴等特殊状况的离婚,虽然有冷静期的规定,但也有相应的保护手段和特殊处置方法。假如你对离婚冷静期有关的特殊状况、后续程序,或者在离婚冷静期内怎么样处置财产、债务等与离婚冷静期密切有关的问题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