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稳定从源头抓起
一是积极拓展对国家公务员,尤其是立法、司法职员的社会性别及反家庭暴力教育,将特别意识纳入社会生活及各项政策和法律中,把反对家庭暴力放在促进男女平等,推进社会文明的高度来认识;二是应付家庭暴力做出科学的法律概念,对推行家庭暴力进行经济、行政、法律上的制裁;三是应依据各地实质,颁布对家庭暴力的处置规定和地方性法规;四是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加大对受害妇女的法律援助。五是从社会治安,创建平安临泽的高度认识,依法教育和依德教育相结合,预防家庭暴力行为。
打造警民结合的农村家庭暴力投诉站
家庭暴力因其发生的时间和地址的特殊性,使得受害者投诉不便捷,不准时。若能在农村设立家庭暴力投诉业务,则受害妇女可以就近准时投诉,使预防家庭暴力得到有效遏止。也可以在110报警点增设家庭暴力处置业务,以预防家庭暴力在农村、社区的升级,保障社会长治久安。
在指定医院设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别中心
在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案中,受害者总是由于证据不足而很难索赔。而家庭暴力因其发生场所的隐蔽性和私人化,很难探寻证人,而受害人的伤情鉴别是最好的证据,家庭暴力伤情鉴别中心的打造是选择在人口密集的医院设立,伤情鉴别应做到准时、迅速、准确、科学可信,同时还应做到保密和对受害人应有些关心和尊重。
打造维权联席会议规范,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
应打造公、检、法、司、妇联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规范,强化妇女维权的政府行为,做到维权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社会稳定不留死角。乡镇村、社区、妇联要按期向上一级妇联汇报家庭暴力的人和事,争取公、检、法、司、妇联各部门的支持,使紧急侵害重大案件,疑难案件得到准时有效的处置。
打造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规范
应当在法院成立妇女维权法庭、审理维权案件时,妇联干部以特邀陪审员身份参加审理。
对受害妇女提供如实有效的法律援助
家庭暴力受害者总是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经济条件差,使用方法律方法解决时,遭到非常大经济局限,乡镇妇联和司法部门要努力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如:法律咨询、代写诉状、代为辩护等等,使农村、社区受害者能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农村家庭暴力侵害,同时,我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才能上新水平。
打造临时性妇女庇护中心
为受害者躲避进一步的暴力提供免费安全的庇护场合,降低已知状况下家庭暴力的进一步风险,保护妇女的人身安全。